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干警和当事人的安全,树立好法院“窗口”形象,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严格落实最高法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和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同时,认真做到“四个结合”,使干警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更加文明,安保工作更加人性化,进一步树立法警良好形象和法院的“窗口”形象。
今年以来,根据司法警务工作实际和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全区法院开展的“司法作用建设年”活动的需要,该支队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坚持做到边学边查、边学边整、边学边改,认真端正思想和作风,及时查清存在问题和分析原因,认真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严肃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与灵活处理问题相结合、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与礼仪服务活动相结合,切实转变作风、查清问题、突出重点、认真整改,特别是在涉及到群众利益和法院形象等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整改,对不利于司法警务工作和对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逐项认真解决,尤其是在机关安保工作上,力争做到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既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又灵活处理各种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保证机关安全,尽量避免因为法警严格执行安检或工作方法不当而造成来访当事人不满意等问题的出现,努力把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切实把践行群众路线真正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和落实在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