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4月,海城区法院受理了3件工伤认定行政案件,3件案件均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调达成赔偿协议,原告最终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结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撤诉率100%。
现行法律制度对工伤事故赔偿的设置程序比较繁琐。为使受害职工的利益得到合法、及时保护,海城区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大协调力度,尽量使受害职工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所有的工伤待遇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协调过程中,法官保持中立地位,防止被告利用优势地位迫使原告做出让步。针对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无太大争议,实质为拖延时间以达到职工妥协让步的目的,该院行政庭着重做好用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从而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一致,确保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针对案件比较复杂或确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行政庭法官着重就法律的理解适用问题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在是否属工伤性质上达成一致后,一并解决待遇问题。通过协调工作,该院行政庭改变了原先就案办案、一判了事的工作方法,对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