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法院:执行听证促“阳光司法”
2014年4月18日,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申请执行人薛某与被执行人北海某物业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的召开大大提高了执行案件的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该院执行局为保证执行案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该院实际,严格执行听证制度。执行听证是执行程序走向公开,增加执行透明度的一种必要形式。实行执行听证,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执行程序,在实践也产生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重要的是平等地保护了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