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北民再终字第9号
本院定于2014年5月9日上午9:00分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绍芬、李强与被上诉人彭晓川、彭承群、杨于英及原审第三人彭先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