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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心系群众推出25条司法便民措施
作者:顾能凤  发布时间:2014-04-17 17:18:3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宗旨,广西区合浦县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出台了《合浦县人民法院司法便民25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了一系列便民诉讼举措,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为群众诉讼开辟绿色通道。

  《措施》包括便民立案、便民审理、便民执行、延伸便民服务等四大方面,内容从立案延展到审判、执行,把司法便民的触角延及各类案件中所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角落,为来法院立案或开庭的群众提供了更为周到细致的服务,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关怀。根据《措施》,立案大厅设诉讼咨询引导、信访接待、立案审查受理以及诉讼收费等服务窗口,提供诉讼咨询指引、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大厅内还设书写区、等候区(休息区),为当事人提供纸、笔、饮用水等相应设备、药品箱以及特殊当事人所需要的特殊通道和特殊用品等。此外,还推行多元化立案方式,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行院长接待日工作机制,规定每月的14、28日为院长接待日,由正、副院长轮流接访,受理和解决当事人信访问题;推行随案监督机制,在立案时随案给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让当事人对法院立、审、执活动填写评价意见,此意见将作为该院考评立案、审判、执行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措施》要求建立健全案件速裁工作机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的相关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对于边远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人民法庭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和群众家门口;对因年迈、行动不便及其他受限制的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到便于有特殊情况一方当事人的地方进行开庭;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开庭的当事人,可以预约在节假日或午休、夜间等工作日以外时间开庭,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方便。

  该院还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依法对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民工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根据具体情况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的司法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责任编辑:谭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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