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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警察系列之
让警徽在平凡的工作中闪闪发光
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罗丰事迹
作者:龚光龙  发布时间:2014-03-31 10:01:13 打印 字号: | |
  在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法警大队,有这么一位老法警:多年来,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吃苦耐劳,默默奉献,认真履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光荣职责,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平凡踏实工作、爱岗敬业的品质。他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平凡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他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其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职业素养受到了全院干警及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就是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罗丰。

  认真学习,提高素质。作为大队领导,罗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刻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规范言行。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清晰,政治坚定,作风务实,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长期以来,该同志养成爱学习的好习惯,他说:“不好好学习,就会落伍,就不能胜任工作”。按照“法警工作没小事”的要求,带领全队干警圆满地完成了押解、安检、执庭、看管等各项任务,由于成绩突出,被评为2010至2012年度海城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多次评为该院先进工作者。

   敢于担当,忠诚履行职责。押解看管人犯是司法警察日常从事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被告人脱逃、自残和维护庭审秩序,身为法警大队大队长的罗丰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每次刑事值庭、押解前,都提前两天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处置预案,安排正式在职在编法警带队,按不少于1:1的警力配置安排警力、警车与押解被告“对号入座”,做到与案件无关的人员不准接近犯人。同时,法警采取“看死”的方法,做到寸步不离犯人,时刻注意其一举一动,并时常对押解警械具进行安全检查,从警二十多年来,该同志与全队法警一起共押解人犯8000多人次,每次都做到安全、准确、及时,为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在2013年该院审理的刘子强等33人涉嫌组织传销一案中,由于被告人数多,关押地点分散,社会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旁听人员多。为了确保庭审万无一失,罗丰同志认真做好开庭前的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与城区政法委领导、公安分局领导、交警支队和该院领导及刑庭、办公室等部门一起,就该案开庭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会后还多次与院领导和市中院支队领导协商,多次修改方案,明确参战人员名单,在警力组成、分工、车辆安排、押解路线、应急措施、沿途注意事项等方面都做了周密细致的部署。在庭审的3天过程中,罗丰经常到第一线,以身作则,在安保、看管、值庭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特别是在安保处,由于旁听人员多,法庭座位有限,不能全部满足旁听人员的要求,每到开庭前,旁听人员就蜂涌而来,有时甚至还为了争座位动起手来,针对此种状况,罗丰亲临现场,沉着指挥,与其他干警一道耐心细致做旁听人员的工作,并尽最大努力满足他们的要求。经过3天的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案件庭审任务,受到了院领导的好评。

  加强司法警务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和法院机关的安全。2013年,法警大队共组织干警出动警力2830人次,押解人犯2685人次,值庭2980次,送达刑事案件509件,填写各种文字材料3500多份,配合执行局实施司法拘留13人,扣押小轿车12台,配合刑事庭及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取保候审案件44件,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52人(取保候审人)。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对来访及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38970人次,收缴管制刀具2把,为诉讼当事人及来访人员和法院干警提供安全的诉讼环境。配合执行局在新力商场强制执行,在现场中强制带走2名阻碍执行的人员和1名被执行人,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迎难而上,文明执法。面对当前执行工作人难找、财难寻以及经常出现群体暴力抗法等情况,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执结率,罗丰同志带领全体法警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在身处险境时,始终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用身心痛苦换来社会公众的尊重和支持,用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为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作出了贡献。2013年执行庭在高德街道强制执行拆迁近20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工作,并放出2条恶狗扑向法院工作人员,在危急关头,罗丰临危不惧,马上拿出随身携带的喷雾器对准2条恶狗猛喷,迫使它逃走,同时指挥法警迅速将被执行人强制带离执行现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能力。为锻练法警队伍,罗丰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根本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制定了训练方案,在全体法警中开展了政治学习、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2013年以来,法警大队在罗丰同志的带领下,全队法警进行队列、擒敌技术、体能、押解、看管、值庭、处置突发事件等课目的训练。在训练中,他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最早一个到岗,最晚一个离岗。通过训练,不仅提高了法警的身体素质,更重要的是磨练了大家的意志,全体法警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安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他从警二十多年如一日, 从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成长为大队长,自始至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坚定从容,淡泊名利,勤恳干事,无私奉献,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他参加的各项警务工作中,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罗丰带领全队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院广大干警无不深深地体会到:公正的天平背后有颗闪闪发光的警徽。

  
责任编辑:谭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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