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工作无小事,安保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审判机关、法院干警和来访当事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多年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把安全保障作为检验干警完成任务质量的最终标准来抓,坚持做到“三加强三强化”,确保队伍稳定,任务圆满完成。
首先是加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该支队长期坚持每日交班会制度和安全防事故教育制度,坚持做到“一早二常三明确四到位”即:早提醒,利用每日交班会进行小结,提醒干警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常教育、常防范,坚持每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干警防范意识。坚持执行任务前有计划、有方案、有动员、提出要求,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规定、明确责任,确保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其次是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是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该支队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队伍的管理,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坚持做到“一重点二帮助三督促”即:重点加强基础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新警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掌握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积极组织开展互帮互教活动和一帮一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不仅在思想上互相帮助,而且在工作上互相提醒和帮助;坚持在履行职责方面、安全保障方面、工作责任心方面相互督促,特别是在落实有关规定和“八项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之间进行提醒,防止细节方面出现安全隐患和漏洞,让干警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保持在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责任上不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确保工作安全无事故。
再次是加强检查,强化质量意识。不断加强对安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做到“一落实二加强三到位”即:坚持落实检查督察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和个人安全意识、安全防范、安全措施、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通报批评;加强重大庭审警务保障和机关安全保障,每逢执行重大任务和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必须坚持检查督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真正做到了检查督促到位、指导帮助到位、规定落实到位,实现了连续十七年审判执行安全保障“零”事故发生,为审判执行和机关安保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