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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法院2013年工作亮点纷呈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02-28 16:42:37 打印 字号: | |
  2013年, 全市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稳定,勇于改革创新,审判执行案件大幅上升,新收案件11738件,首破万件,结案11049件,分别增长19.83%和24.09%,法官人均结案增加66.88%,个人结案最高达526件,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亮点纷呈。

                北海中院 狠抓改革创新,全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1、强化立案审查流程,编立《立案审查流程管理表》并推行立案审查法官首问负责制、轮岗轮班制、立案审查合议制,提高立案审查质量和水平。建立信访风险评估与报结案管理相结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产生。推进信访联动机制有效化解6起涉诉信访案件和涉诉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试行行政案件立案受理会商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完善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妥善审结涉及行政拆迁系列案件,保持一审行政案件连续7年无二审、再审发改的记录。

  3、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并在监区或看守所予以公示,保障服刑人员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刑事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机制,实行圆桌审判方式,坚持不公开审理制度,坚持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制度,注重庭前、庭审、庭后三环节“寓教于审”,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抓好判后回访帮教,有效感化和教育未成年被告人,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全国首创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建议制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的暂行规定》,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经济确实困难而又没有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由法院提出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议,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被害人的经济状况而直接给予被害人法律援助。该制度的实施,刑事被害人获得法律援助更加便捷、及时、高效,并有利于缓解刑事被害人的情绪,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5、坚持司法为民,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民商事调解效率高。与有关部门联建交通、医疗和消费三大纠纷调解中心,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52.53%。民二庭首次以调解方式解决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及“改革创新年”主题实践活动的又一有益探索。

  6、积极创新执行机制,设立市、县执行指挥中心,构建党委政法委领导、法院主导、各方支持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市法院建成了远程视频指挥系统和司法查控系统并与区高级法院联网运行,全年提请查询7372次,涉及被执行人911人次,查控金额550多万元。市中院与市国土局、规划局和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司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妥善处理划拨土地的执行过户问题;与市国土局、住建局签订“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着手建立房地产查控网络,执行威慑机制初步形成。

  7、创新微博直播庭审工作,在全区法院首开官方微博并首创微博直播庭审。利用微博、网站等媒体引导网上舆论,组织网评员及时应对案件舆情和突发事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8、院长坐堂审案,微博直播庭审,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潘光荣、赖铭有抢劫、故意杀人案,张培健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王大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两长”同时出庭在北海法院尚属首次。全市法院网上公开裁判文书4045份,微博直播庭审61次,组织旁听庭审55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7次,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座谈会7次。

  9、推进“阳光拍卖”,实行“网络联拍”, 71件财产拍卖平均溢价率达30.59 %。

                     合浦法院 便民利民,积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1、合浦法院坚持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诉调联动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调撤民商事案件1352件,执行和解案件410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2、坚持深入群众为民司法,推行巡回法庭进村办案,将法律服务送到农民身边,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同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健全“立案信访窗口” 建设、坚持落实院长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等做法,畅通信访渠道。全年共开展院长接待日22次,接待涉诉来访群众100多人次,切实为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互动联动,监督和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纠纷案件31件。

                            海城法院 司法为民保民生

  1、保民生,执行为民力度大。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清理旧存积案414件,开展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执行活动,共结案227件。在执行市出口加工区某外资企业拖欠 164名工人工资案件时,采取债权转让方式为工人垫付工资额67万多元,及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审判质效。创新庭审方式,在北海市首次采取异地视频同步审理案件,减少异地押解被告人风险和往返时间。狠抓审判质量效率,1件案件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件,13名审判人员结案超过100件,最高的达526件,陈培荣法官被评为2013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3、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立案效率,法定期限内立案率100%;强化诉调对接机制,立案调解和诉前联调案件343件;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办理减、缓、免交受理费的案件635件,金额64.1万元。

               银海法院 落实司法为民新举措,连续五年荣获自治区先进集体

  1、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完善案件查询系统,便于当事人立案、查询案件信息。

  2、“阳光司法”很阳光。建成4个高清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开通新浪官方微博,网络和微博直播案件145件。裁判文书公开上网854件。该院被区高院确定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

  3、健全司法为民新机制。一年来共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30件、44.65万元。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推行执行及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对特困申请人实施执行救助2件、共23000元。处理涉妇女儿童案件76件,维护了82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儿童维权岗获全国先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1%。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得到了自治区高级法院肯定。

                        铁山港法院  调解先行,化解矛盾促和谐

  1、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着力化解各类民商纠纷,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348件,撤诉55件,调撤率达82.92%。

  2、依托“文化五室”思想教育基地,把文化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中,切实推动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建设齐头并进。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3、拓宽阳光司法,强化司法公信正能量。通过电子触摸屏、电脑查询、官方网站等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组织公众开放日8次,新闻发布会2次,网络直播庭审15次,裁判文书上网124份,邀请人大政协旁听庭审8次,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谭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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