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浦县人民法院坚持推行“强制执行周”制度,即每月利用不定期的一个周的时间突击执行,集中辖区执行力量,对拒不履行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拘留、罚款、扣押、强制清场等强制措施,促进案件执行,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破解执行难,取得显著成效
领导重视,形成制度
该院党组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自2007年以来,为破解“执行难”问题,该院开始推“强制执行周”工作制度。该制度要求,执行干警每月对承办案件进行认真甄别梳理,对强制执行时机成熟的案件,提交执行局研究汇总,制定强制执行工作方案,集中辖区执行力量分区域在一周时间内实施强制执行工作,同时加强执行宣传,形成强制执行的强大声势,摧毁被执行人企图负隅顽抗的心理防线,促进其自觉履行义务。
不懈坚持,效果显著
自推行“强制执行周”制度以来,该院“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近两年,该院通过“强制执行周”的集中统一行动,共执结案件25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00万余元。尤其是在2013年的“端午执行周”、“中秋执行周”、“春节执行周”等行动中,使一批执行积案成功执结,效果尤为明显。如在2013年“春节执行周”行动中,该院加强反规避执行措施,针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展开强制行动,通过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件,部分执结1件,到位标的金额近100万元,取得显著成果。
与时俱进,深化制度
2014年,该院在坚持推行“强制执行周”制度过程中,除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外,还进一步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促进“强制执行周”制度不断深化。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相关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借助司法救助机制,化解小标的案件,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执行合力,加大对拒执和抗执犯罪的惩处力度;三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是建议上级法院推动采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等措施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