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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廉政责任状
作者:谭永虹  发布时间:2014-02-27 14:46: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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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廉政责任状

  2月24日,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张培健院长与四个基层法院院长分别签订廉政责任状。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状中的内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
责任编辑:谭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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