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法院四措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效树立起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海城区法院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从队伍建设、司法作风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创先争优激发活力。紧密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每月之星”创建活动,根据干警每月的工作情况,评出“每月之星”,让党员干部、干警对照标准找差距,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实行党员亮牌上岗,制作廉政台牌下发至每个党员,背面写上《六个一律》的内容,摆放在办公桌醒目位置,时刻提醒干警要忠于职守、清廉务实、为民司法。
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普法维权活动,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传授案件调解经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更好的服务民生。延伸审判职能,到挂点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法律咨询等活动,与未成年人被告人家长面对面交流,共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阳光司法促进公正。围绕“六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对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基层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执行等活动。在法院网站和立案信访大厅公布投诉电话,设立“阳光司法”工作举报投诉信箱,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核实和反馈,核查属实后责令限期整改,充分畅通人民群众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渠道,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转变作风树立形象。认真开展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的“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干警日常公务用语,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杜绝慵懒散奢现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群众打得起官司。落实执行救助金制度,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为当事人送去司法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