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院长掌舵 审好节后第一案
作者:韦泰峰  发布时间:2014-02-08 15:08:43 打印 字号: | |
  院长掌舵 审好节后第一案

  2月7日是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当天上午,海城法院开庭再审了再审被告人北海海深实业发展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佩和担任审判长。院审委会委员到庭参加旁听并评查案件审理情况。  

  再审原告北部湾农机汽车配件公司与被告人北海海深实业发展公司于1993年12月5日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后于1994年元月就其合作开发建筑项目签订《股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由海深公司向北部湾公司出让项目的股份,股权承让金23万元/亩,总额为234.3809万元。待北部湾公司向海深公司交付股权承让金80%后,海深公司须在5个月内为北部湾公司办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北部湾公司付款到95%时,海深公司即向北部湾公司交付建设用地许可证,余款5%在办好报建过户手续后付清。后北部湾公司付给海深公司土地转让款达股权承让金的220.5万元后,海深公司取得其名下土地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但未能将该幅土地过户到北部湾公司的名下。海深公司北部湾公司起诉至法院。案件经增加第三人、再审、重审、二审程序后,市中院裁定海城区法院审理本案,海城法院接到本案后,认为案情纷繁复杂,审理难度大,遂决定由张佩和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庭审在海城法院第七科技法庭进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中,张佩和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

  院领导主审案件,是海城法院转变作风和提升办案质量高效审结案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推动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中树立先范。使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引领整个诉讼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谭永虹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