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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我学习提高 北海法警采取“三招”
作者:廖炳烈  发布时间:2014-01-28 10:31:57 打印 字号: | |
  强化自我学习提高 北海法警采取“三招”

  

  近两年以来,北海中院法警支队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理论灌输与实际效果、相互交流与自我提高”的学习办法,确保学习教育工作制度化、正常化,不断增强干警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有效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效促进警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结合实际,强化制度。研究制定了“周学习、月讨论、季度查、年度考”的学习长效制度和检查考评制度,把学习教育工作不断走上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取得实效。

  二是克服矛盾,强化提高。认真克服工学矛盾,切实从繁忙的警务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学习,真正把学习教育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纠正过去存在的重警务轻学习的现象,切实通过转变学风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认真纠正学而不进、学而不记、学而不变、学而不精的问题,努力提高干警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自觉性,确保学习与警务两促进、双丰收。

  三是注重效果,强化措施。首先是规范学习教育工作流程,制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学习教育工作台帐,规范学习记录和检查考核方法;其次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效果,在自我学习、自我消化、自我提高的基础上,采取自查、自纠、谈收获、谈体会、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谈心等办法,解决思想问题,真正达到学习目的和效果;再次是把学习教育工作与绩效考评工作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果与年度考评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有效促进工作,确保队伍纯洁稳定。
责任编辑:沈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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