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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法警:树立新风尚 出现新气象 取得新成效
作者:廖炳烈  发布时间:2014-01-15 11:32:37 打印 字号: | |
  北海法警:树立新风尚 出现新气象 取得新成效

  为适应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需要,更加有利于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认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警务保障工作新路子,使队伍建设发生新的变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首先,强化一个“新”字。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干警革命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应变能力和处置各种突出事件能力。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和“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树立法警新形象。三是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警务工作质量和效果,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文明执法礼仪服务”等活动,干警的精神面貌和警队的全面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

  其次,注重一个“实”字。一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执法环境和提高干警执法水平,警队建设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二是积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为当事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实际行动感动当事人,充分体现新时代司法警察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近三年来,先后为十多名来访困难当事人买药送医、买饭送水、献爱心捐款和为困难干警家庭以及灾区人民捐款一万余元。三是根据警务工作需要,设立“党员先锋岗”、“学雷锋示范岗”、“礼仪向导台”、“献爱心捐款箱”等,为来访当事人提供礼仪服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再次,突出一个“严”字。重点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突出抓好八小时内工作纪律和八小时外活动自律,坚持每天半小时学习教育和半小时检查制度,不断强化干警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突出抓好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安检规则”和庭审保障“四项规则”,在本院设置机关警卫班和庭审安检小组,分别在大门、大堂、法庭等重要位置设立十几个工作岗位,有若干名法警和保安负责值班、安检、监控、向导、督察、巡逻、站岗、值庭、看管、押解等工作,真正发挥了司法警察有力保障的作用,并严格落实安保工作“三查”制度,确保庭审和机关绝对安全。
责任编辑:谭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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