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法院四举措力促“阳光司法”成效显著
为了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广西区合浦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合浦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十四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等公开内容,并将具体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个人,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促使“阳光司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提质提量。2013年,该院应上网裁判文书案件共1052件,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共853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1.01%,实现了裁判文书质量与裁判文书公开的双提高。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等旁听庭审、“阳光评议”初有成效。2013年以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共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等参加“阳光评议”共20次,通过开展旁听庭审、“阳光评议”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水平,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
三是公众开放日活动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2013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8次,吸引了大批人员参观,既有学生、教师、普通居民,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代表,通过加强与民意的沟通,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四是庭审直播活动得到了有序的开展。该院在新浪网开通的官方微博,全年共进行庭审直播16次,通过有序推进微博直播庭审,将案件审理全过程“晒”在公众面前,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