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来自法庭的救赎
近日,北海中院专门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圆桌审判法庭内,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何某、辩护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围坐在圆桌旁,就何某涉嫌抢劫罪一案进行审判。
被告人何某是1997年出生的未成年人,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可以采用特别程序”之规定,北海中院刑一庭采取圆桌审判方式,结合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庭审程序中,联合何某父母一起,对何某进行法庭教育。
自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何某经人教唆,伙同其他四名被告人(均属成年人、已另案处理)携带枪支、刀具,参与了五次抢劫犯罪活动,劫取他人财物共计50000多元。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何某等人提起公诉,鉴于何某系未成年人,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表现,且公诉机关认定其为从犯,故而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意在对未成年犯进行审判的同时,能够更好的加以教育、感化。
为了更好地对何某开展法庭教育,法庭特地把何某父母的位置安排在何某身边。庭审程序完后,法官联合何某的父母对何某进行法庭教育,何某的母亲声泪俱下,在责怪儿子的同时,不断埋怨自己不该为了挣钱,和丈夫外出打工,由于自己常年不在家,儿子初中毕业后,自己没有坚持管教,对他在社会上滥交朋友也不管不问,才使得自己儿子被人教唆,走上犯罪道路感到痛心,作为一位母亲,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望着法官,何母哭着说:自己孩子还小,如果可以,希望法院对他判得轻些,让孩子早日走出监狱,重新做人。她也要重新做好一名母亲,好好教育孩子,让他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主审法官语重心长地何某说: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说明你已经迈出了重新做人的第一步,你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从现在起,为了你父母也是你自己,一定要多学习、多学法,重新步入社会后,小心交友,好好工作,相信你一定能力让你的家人过上好日子的。
母亲的哭泣和自责,法官的谆谆教导,使得何某深刻的反省着自己,他哭着说:父母为了能让他过上更好的生活,不惜远出在外打工,如今又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背负起沉重的精神压力,他愧对父母,同他向自己母亲以及法官承诺,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返社会,重新做人。
在庄严而又不失温馨的圆桌审判中,完成了一次审判工作,但在办案法官看来,这远不是一次审判那样简单,那是家长和法院甚至社会一起,对一位迷途少年的一次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