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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成为增强法院公信力的新标杆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采访记
作者:苏爱萍  发布时间:2013-12-17 12:00:15 打印 字号: | |
  司法拍卖成为增强法院公信力的新标杆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采访记

  2013年12月12日,记者应邀来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亲身感受一场司法拍卖会。

  刚进入法院办公楼,就看到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正在滚动播放拍卖公告,拍卖时间、地点、标的物、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一目了然。迎接记者的法院同志说,拍卖公告同时发布在该院官方网站、“联拍网”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还刊登于《北海日报》,拍卖信息发布范围广泛,确保司法拍卖真正公开、透明、公正。

  记者来到二楼拍卖厅,整个拍卖大厅布置简洁明了,配备投影仪、音频、视频等数据化设备,可实现现场音视频远程同步直播及同步录音录像。拍卖活动全部通过网络公共拍卖平台,采用网络联合拍卖方式进行,异地竞拍者可通过网络与拍卖会场竞买人同场竞价竞拍。拍卖大厅左侧设置了监督席。每周四上午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现场摇珠会固定在这里进行。此次拍卖标的为北海工业园内500亩土地及相应地上建筑物,起拍价格约为1.695亿元,是该院委托拍卖价格最高的一次拍卖会。上午11点,拍卖会准时开始,由法院委托经摇珠随机选定的广西大西拍卖有限公司主持拍卖。拍卖师充分介绍标的物基本情况、竞价规则后,竞价开始,经过激烈竞价,某公司成功竞得该拍卖标的物,主持人当场宣布拍卖成交并签署相关手续,创下了北海市目前最高拍卖成交价。拍卖方代表欣喜地对记者表示,该拍卖土地涉及多个案件,有多个企事业单位在土地上建造工厂并在生产,拍卖成功对解决涉及该土地债务遗留问题,以及6家企业的经营、数百职工的去留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法院公开透明的拍卖为解决案件纠纷,促进企业经营生产创造了极好的机会。

  据司法技术管理室陈主任介绍,该院于2010年6月2日正式成立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流拍财产的变卖工作,依法对委托评估、拍卖活动进行监督。办理案件中需要对外委托评估、拍卖涉案物的,由该部门审核并通过现场公开摇珠方式选择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办理委托评估、拍卖手续。涉案标的物进入拍卖程序后,为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展示,通知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优先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评估、拍卖相关事项,组织监督拍卖活动,对拍卖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督促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协助完成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项。遇有重大、敏感或争议较大的拍卖活动,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执法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到场监督。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统一由市中院管理前,不少当事人质疑评估、拍卖的公正性,投诉居高不下。2010年8月,为有效监督评估拍卖活动,提高透明度,杜绝围标串标行为,该院率先推进司法拍卖机制改革,出台《民事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从执行庭剥离,设立司法技术管理部门主管该项工作,将执行权与委托权分离。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拍卖”措施,包括评估拍卖机构备选名册公开,受委托机构公开,委托拍卖过程公开,“阳光拍卖”深得社会信任,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促进社会各方积极参加拍卖活动,拍卖增价幅度不断上升,实现拍卖财产利益最大化。如市海南路2号楼房以超出底价1.54倍的高价317万元成功拍出,合浦县西场镇某房屋以超出底价7.74倍的高价27.5万元拍卖成交。

  2010年施行司法拍卖改革迄今,该院先后召开摇珠现场会117场,为375件案件摇珠选定评估、审计和拍卖机构,评估标的金额合计9.42亿元;协助并监督拍卖机构成功举办拍卖会57场,拍卖成交标的物70个,成交金额共3.2亿元,拍卖增价幅度达23%,开创了司法拍卖的新局面。3年多来,司法拍卖工作没有被投诉过,真正实现“零投诉”,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媒体以《一切在阳光下进行》为题进行了报道,社会各界纷纷表达对司法拍卖的信任和赞许。司法拍卖工作正逐步成为增强法院公信力的新标杆。
责任编辑:谭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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