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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上午11时30分拍卖会公告(家具)
  发布时间:2013-11-28 20:54:45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受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 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3年12月5日上午11时30分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第四审判庭举行拍卖会,对原存放于合浦县廉州镇鸡谢岭合浦宝森家具有限公司仓库内(现存放于广西鸿雁食品有限公司1号仓库)的以下标的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方式公开拍卖。

1、 成品、半成品家具类一批。参考价:人民币76.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

2、 做家具的林料类一批参考价:人民币9.9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竞买人请到本公司、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或登录“联拍网(www.Lp113.com)、“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阅资料。有意竞买人请于拍卖前3日内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合浦支行;帐号:613258671249),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合浦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报名办理竞买手续。

   报名地点: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室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3日16时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11月27-29日

   标的展示地点:广西鸿雁食品有限公司1号仓库

   联系电话:0771-2100861、0771-2101618(传真);18907719505(罗生)

   委托法院电话: 0779-3963199,法院纪检监督电话: 0779-2052379

   公司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栋27层2703室

        

                                    2013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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