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发布时间:2013-11-25 11:48:02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0)北执一字第96-18号

合浦桂金超级游乐城、合浦县金州房地产公司:

  本院在执行北海市海城泰富典当拍卖行与合浦桂金超级游乐城、合浦县金州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3年10月   

  17日作出(2010)北执一字第96-15号执行裁定书,续行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合浦县金州房地产公司名下、座落于合浦县廉州镇还珠中路党校院内的10亩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许可证号为21-144)及其地上建筑。续封期限为一年(从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19日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北执一字第96-15号执行裁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