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院林玉棠副院长到北海中院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调研
2013年11月6日上午,区高院副院长林玉棠在区高院民四庭梁瑜庭长的陪同下,到北海中院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北海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座谈会上,北海中院陆振益副院长汇报了该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民二庭黄向雄庭长对近年来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一些做法和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分析。高院梁瑜庭长通报了全区涉外商事审判基本情况,建议北海中院加强研究,创新举措,有所作为,全面提高涉外商事审判质量。
林副院长对北海中院涉外审判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外交无小事,随着广西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对外合作交流增多,涉外案件的审判质量直接影响区域法治环境。为此,今后开展涉外商事审判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将该项工作的开展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二是要规范案件审理,对案件管理应有系统的考虑,严格按照程序审理涉外案件。三是要探索涉外案件的审理方式,妥善处理好涉外纠纷,为区域经济服务,通过司法审判改善投资环境。四是要注重涉外民商事审判人才的培养,树立因岗定人的理念,加大对人才的培训力度,促进涉外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新风貌。(撰稿:陈邕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