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阳光司法,北海中院成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10月9日,北海中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事业和村居委会代表,以及教师、学生等20余人参加,旁听了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北海市某公司、王某平、王某为股东资格确认、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的庭审,并对该庭审进行评议。
庭审评议时,参加人员积极发言,就庭审过程中庭审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合议庭成员着装、用语是否规范,以及合议庭驾驭庭审能力等等进行评议。他们不仅高度评价了本次庭审中合议庭的良好表现,也对中院司法的公开、公正给予了高度肯定。还有一位刚从事律师工作不久的参加人员说道:“从本次庭审过程中法官们细致的质证反映出中院法官良好的专业素养以及他们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所做的努力,这让我深受鼓舞,今后的工作也更有信心”。
“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公众旁听庭审并对庭审进行评议,是 “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法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的重要途径,使法院司法过程尤其庭审过程做到公正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自2011年始,北海中院坚持定期开展 “公众开放日”活动,并将这一活动长效化、制度化,充分展示法院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本次活动的成功开展,将北海中院“阳光司法”推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