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北民一终字第167号
本院定于2013年8月19日下午3:30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叶生、叶仁喜和被上诉人陈彩玉、张智龙、张婷婷、张雯雯、张萍萍、张玲玲及一审被告都邦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