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北民提字第1-11号
本院定于2013年8月5日上午9:00分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诉人张志强、张淼焱、王亚芳、贺逵、皮志红、陈念坤、梁海云、王秀琴、洪传萍、石祧金、韩继民、成丽玲、李国跃、郭小莉、宁昆、黎钲楠、袁红娟、林雄、吴咏琼与被申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及北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十一案。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