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北民一终字第124号
本院定于 2013年 7月 10日下午 3:3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李小梅与被上诉人莫波、一审被告梁洪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七月二日
注:本公告于2013年7月2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凌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