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北民一初字第1号
本院定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玉花、李发英与被告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第三人北海乡镇企业城招商中心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