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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审理工作
---首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审理当庭宣判 
作者:廖红  发布时间:2013-07-02 21:10:12 打印 字号: | |
  6月27日,北海中院对未成年人吴某(化名)窝藏一案进行分案审判,并当庭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这是北海市法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审理的首例案件。

  该起案件被告人吴某系未成年人, 2012年7月30日16时许,吴某与其男友李某(已分案起诉)在合浦县廉州镇某网吧上网。期间,吴某受到被害人潘某某的骚扰,便将此事告知李某。后李某纠集他人来到网吧,用木棍对潘某某进行殴打致潘不能动弹后,与吴某一起逃离现场。被害人潘某某被殴打后因重度颅脑损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晚,李某隐藏到吴某家中,第二天吴某将400元给李某并一起逃匿到外地。同年8月,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分别以成年罪犯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和未成年犯吴某犯窝藏罪向北海中院起诉,北海中院分别立案审理。6月27日,北海中院少年审判法庭首次运用圆桌审判方式,对吴某窝藏案件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围着圆桌而审,依法简化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注重法庭教育环节,各诉讼参与人逐个对被告人吴某进行法庭教育,使其受到深刻感化和教育,当庭悔罪流泪,并表示今后会做个守法的人,走好人生的路。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规定,确保未成年犯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北海中院致力于推动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案审理。去年初便把“与检察机关协商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列入该院制订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规范(试行)》。今年来,多次与检察机关协商,就成年犯与未成年犯分案起诉、处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共识,促进分案审理工作的开展。该起案件的审判,标志着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审理工作进入规范动作阶段,下一步将在全市基层法院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制度。
责任编辑: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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