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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摇珠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9 12:07:13 打印 字号: | |
  入选本院评估、拍卖备选名单的各机构: 

  本院定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采用现场摇珠的方式选定委托的评估拍卖机构,选定委托机构的项目有房地产评估。请有资质的机构准时到场。

  本次委托评估二个案件。

  请特别注意:本次摇珠的标的之一北海市银海区网具厂所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本院已于2013年3月14日摇珠选定并依法委托广西桂科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标的进行评估。该公司接受委托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后,于3月18日提出,本案所提供的资料仅能反映出土地的面积数据,不能提供权属、用途、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难以评估,要求本院完善评估资料后重新委托评估或撤回对其公司的委托。本院于3月18日通知执行法院补充完善上述资料。鉴于执行机构补充的资料仍无法提供用途、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本院已撤回对广西桂科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重新采用现场摇珠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评估,标的土地为集体用地,评估所能提供的资料有:咸田镇网缆厂用地及地上建筑坐标图、现场照片,地上建筑物以实际测量为准;银丰网具厂面积表、平面图及用地范围图。广西桂科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参加此次摇珠。其他评估公司请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决定接受委托的才能报名参加摇珠,此次接受委托而不能按时完成评估工作的,一年内将不得再参加本院组织的其他项目的摇珠。

  特此通知

                                司法技术管理室

                                2013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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