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安珍同志是长期工作在审判工作一线的书记员。她勤于思考,敬业奉献,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成为我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中的优秀代表。
业务娴熟、认真细致、勤劳肯干是龚安珍给领导和同事们留下的深刻印象。多年来我院民事案件的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民一庭的书记员,在案件多、任务重、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龚安珍一直担任着数个法官的书记员工作。从2006年至今,她担任1200余个案件的跟案书记员,庭审记录在1200次以上,案卷装订近2500册,其中担任了多个大案、要案的庭审记录工作,如2010年山东爱农农化科技有限公司、赣州鑫谷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诉黄启芬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08个系列案,2011年包凤英等人诉北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北海市文明购物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32个系列案。特别是在201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诉陈凯兵等32位被告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中,由于案件涉及被告多,并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在开庭时间紧、送达难的情况下,龚安珍多次与本院执行庭及基层法院联系,千方百计取得被告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或邮寄送达的途径,历经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把案件的开庭传票等材料送达到各被告人的手中,确保案件准时开庭。因为该案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较多,委托代理人在庭审前才提交授权委托书,所以在庭审记录方面存在较大困难,龚安珍必须在短时间内准确熟记某位代理人及其对应的当事人。龚安珍凭着平时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对经常代理案件的律师比较熟悉,在庭审记录中精神高度集中,仅凭听声音就能辨别代理人身份,顺利地完成了庭审笔录。在案件判决后,龚安珍及时将判决书送达给各当事人,从未出现过超期送达的现象。由于原告对判决不服上诉到高院,龚安珍及时送达上诉状给各当事人,并装卷移送高院,没有出现超期移送的情形。
对于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龚安珍还有很多体会,如与法官以及庭里的其他书记员融洽相处,默契配合,共同提高审判效率。书记员要积极自觉地做好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主办法官将案件交到手中后,书记员认真完成排期开庭、送达开庭材料、庭审记录、合议、送达法律文书等各环节的工作。每次开庭记录前,要翻阅案件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矛盾所在,有利于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速、准确地记录庭审情况。去年举办全年法院书记员培训班,龚安珍将自己长期积累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整理成书面材料印发给参训学员,为提高全市法院书记员工作水平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