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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坐堂审案,检察长出庭主诉,微博现场直播
??北海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故意杀人案件
作者:文/沈晓璐 图/孙德运  发布时间:2013-03-20 15:55:47 打印 字号: | |
  院长坐堂审案,检察长出庭主诉,微博现场直播

           ??北海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故意杀人案件

  2013年3月19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潘光荣、赖铭有抢劫、故意杀人一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亲自担任审判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北海市法院、检察院“两长”同时坐庭办案。据悉,这次“两长”同时出庭,在北海法院尚属首次,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庭审在广西区法院也是首开先例。

  “各位网友,我院即将对被告人潘光荣、赖铭有抢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现场庭审直播,敬请留意!”。 上午9时,北海中院官方微博发布了第一条庭审直播微博,伴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该案在审判长张培健的主持下开始庭审。北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春当庭宣读起诉书,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2月29日,潘光荣、赖铭有以约被害人张某出来玩为由将其诱骗到北海市某练车场,在车上强行抢得张某的银行卡两张和现金人民币约100元,并以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张某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因害怕张某报警,为杀人灭口,潘光荣、赖铭有将车开至市郊一树林内合力将张某掐死,将尸体埋藏于一泥地内,后为防被人发现,又移尸埋至海边一沙滩下。次日,潘光荣和赖铭有到银行柜员机取出张某银行卡内的1.9万元分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光荣、赖铭有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人赔偿112万多元等。

  张培健院长按法定庭审程序驾驭着整个庭审,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两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犯意提出、作案工具准备及动手掐死被害人等具体情节相互推诿。公诉人针对两人的辩解分别作了举证、质证说明,辩护人对两被告人主从犯及罪轻情节进行了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下午4:00,庭审结束后,张培健院长接受了广西电视台、北海电视台等媒体采访,张培健院长表示,“两长”同时出庭办理重大刑事案件,表明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的决心;我们贯彻中央要求,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领导深入一线主审案件,起到带头作用;法院微博直播庭审是推进“阳光司法”的一种形式,把审判各环节向社会公开,让大家积极参与,可以监督法院办案;“两长”出庭的风采,将带动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利于推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更上新台阶。

  当日,近5个小时的微博直播,不仅直播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还公开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细节,发布了庭审现场图片,把许多不能到现场的粉丝“请”到了“旁听席”,得到网友的积极回应与支持,立刻围观、转发和评论。有的网友说到“好久不见这样的阵仗了”、“ 检察长亲自出庭了不起”、“院长很正气!”等,对法院微博直播庭审和“两长”在庭审中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北海中院充分重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开通官方微博,宣传传递司法正能量,围绕司法热点问题,逐步完善与网友沟通互动的渠道。法院表示,今后将对一些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有普法或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网络直播形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促进阳光司法,为法院工作增添一抹新的色彩。

  庭审当天,北海市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执法监督员应邀参加旁听,中新社、广西电视台、广西法治日报、北海电视台、北海日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到场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文/沈晓璐 图/孙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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