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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1日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通知(2)
  发布时间:2013-03-20 08:31:37 打印 字号: | |
  入选本院评估、拍卖备选名单的各机构: 

  某单位现有10辆公务用车需按程序委托评估、拍卖,现委托本院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兹定于2013年3月21日上午9:20时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采用现场摇珠的方式选定资产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各一家。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愿意接受委托的,请安排人员届时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参加摇珠。

  特此通知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室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单位自愿接受委托,竭力做好10辆公务用车的评估(或拍卖)工作。现委托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参加贵院的摇珠及接受委托处理相关业务。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三年三月  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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