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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法院:“三加强”树好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标杆

作者:廖炳烈  发布时间:2013-03-07 09:31: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和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水平,北海中院在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认真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体现自己特色,强化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决定以银海区法院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有力推动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警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司法警察执法执法规范化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党组重视、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给予极大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是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深入基层,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认真做到标准统一、要求严格、全面规范,使规范化示范单位真正起到示范和标杆作用,使全市法院法警近学有样板,体现自己的特色,各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并解决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场地的问题。

  三是结合实际,加强建设。紧紧围绕自身实际和警务工作需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以政治建警为重点,加强警队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文明执法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文明执法礼仪服务等活动,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文化育警为载体,大力加强警营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坚持以训练强警和安全保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保障能力,圆满完成各项警务,树立了法警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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