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辰基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湖大远程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常有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湖南湖大远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辰星基业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赵俊、鲁祖六、杨元、彭信毅、赵昌友及各相关权利人:
本院为执行北海市圣大典当行有限公司与广西北辰基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湖大远程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常有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赵俊,鲁祖六、杨元、彭信毅、赵昌友、何德勇借款协议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湖南湖大远程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分别位于北海市香港路北、吉林路东及台湾路的北国用(2003)第804630号、第804631号、第804632号、第8046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四幅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进行价格评估,并已确定广西公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广西公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为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机构。现定于2013年1月29日上午9时整对评估的房地产进行现场勘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特通知当事人及各相关权利人到场参加勘验。当事人及各相关权利人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