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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回访帮教未成年缓刑犯
作者:顾能凤 黄以富  发布时间:2012-12-05 08:42:14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2月3日下午,广西区合浦县人民法院刑庭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陈芸芸等法官会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王允辉主任、廉州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行5人,专程对今年9月份被该院宣判缓刑的未成年犯小志进行了回访帮教,把对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小志家中,陈法官一行详细询问了他的生活情况、思想情况及心理状态,并与其家长进行了促膝交谈,希望家长能够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监督帮教工作,促使小志早日回归社会。小志表示,他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对他人及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及损失,能够在接受社区矫正而不在监狱服刑是党和政府对他的宽大,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

  近年来,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做好审判延伸工作,始终做到庭前重“访”、庭中重“教”、庭后重“帮”,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坚持定期回访,与他们面对面沟通、交流,鼓励他们重塑人生,尽力挽救失足少年。
责任编辑: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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