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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促和谐 香港市民送锦旗
作者:林艺华  发布时间:2012-11-26 15:19:37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1月20日下午,来自香港的王镜明的先生,不顾路途遥远,给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雅新送来写着“扶正祛邪、明察秋毫,秉公办事、公道人心”的锦旗,感谢王雅新秉公执法,妥善处理其他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纠纷案件。

  王镜明先生是香港永久性居民,2007年偶然来北海游玩,就看好了北海市的自然环境,当即决定在北海市投资购买两套房屋给自己和家人度假时居住。可王先生没有料到的是,买房却“买来了”一场官司。原来,王先生所购买的房屋约定含有精装修,而开发商交付的却是清水房,王先生认为开发商又将房屋另行销售他人,一怒之下王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案件开庭审理时,王先生情绪非常激动,反复要求法院对北海不讲诚信的房地产开发商给予严厉惩处,并表示,如处理不当,会在香港媒体和网络上维权。

  二审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如何定性问题争议较大,各执一词,矛盾激烈,案件敏感,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发生涉港当事人上访或网络舆情传播的风险,主审法官王雅新清醒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案件审理程序的严谨周密,实体把握准确得当,还相尽办法,力促双方调解。无论在庭上还是在开庭后,王雅新都抓住机会,恰当地安抚和疏导当事人的情绪,想办法取得当事人对法律和法院的信赖。在案件经过合议庭评议、主管院长把关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本应下判,但王雅新考虑到一纸判决发出,双方矛盾并未消除,尤其是香港市民对北海市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社情民风会有不良的印象,甚至有不利的宣传,这并不是案件处理的最佳效果。王雅新再次找到涉案房屋的开发商,告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诚信的重要作用,希望其能主动弥补之前违约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后,开发商同意退还给王镜明先生所交的各种款项并一次性支付违约赔偿款15万余元,并当即付款到账。王先生的代理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调解协议,两起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

  据统计,今年一来,王雅新所承办的一、二审民事案件,收案50件,结案45件,调解撤诉28件,调撤率为63%,努力做到“和谐司法,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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