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因执行需要,本院公开变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桂EWF396号本田雅阁牌HG7350AB小汽车一辆。变卖价格:人民币16.8万元。
二、车辆注册日期为2010年1月6日,已闲置2年多,停置在本院露天停车场,车辆电瓶已无电无法启动,行驶里程数无法查证,车辆内外均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老化或其他瑕疵,车辆无购置税、保险购买情况凭据,车辆有无违章记录无查证过。标的依现状变卖,变卖人不承担上述变卖标的存在的未知瑕疵责任,对已告知的上述瑕疵问题,变卖人不保证拍卖后的任何责任事宜。
三、变卖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意向购买人应于上述期限的工作时间携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司法技术管理室办理购买手续。
四、变卖方式:变卖期限内先报名者先买,并于报名当天将变卖价款一次性付入本院帐户,逾期视为弃权,由次后报名者成为优先买受人。期限内如无人购买,结束变卖。
五、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院开户银行及帐户:
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北部湾东路支行
帐 号:619757504152
七、咨询电话:0779-3963199。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续:本标的已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