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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法警:“五个加强指导”助推规范化试点工作
作者: 廖炳烈  发布时间:2012-11-05 10:40:18 打印 字号: | |
  在抓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北海中院法警支队认真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对执法规范化试点单位的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从工作的计划上加强指导。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全市法院法警队伍实际,认真制定《全市法院法警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分七大类三十六项小内容开展工作,同时制定工作进度表,使实施方案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在工作计划上,注重一个“清”字,强化一个“明”字。做到思路清,任务明。

  二、从工作的落实上加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是日常工作关键。在工作中,突出一个“快”字,体现一个“细”字,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做到落实快,工作认真细致。

  三、从工作的方法上加强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关键在于方法得当,顾此失彼。为帮助基层大队领导从繁忙的警务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警队全面建设。在方法上,注重一个“实”字,抓住一个“活”字,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四、从工作的标准上加强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规范,统一标准,确保执法环境的统一,并且具有时代特征和独特风貌。在规范化的标准上,注重一个“严”字,突出一个“精”字,落实一个“全”字。做到严格标准,精益求精,全面落实。

  五、从工作的业务上加强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是开展规范化活动的基础工作,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大队领导和内勤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工作中,注重一个“帮”字,强化一个“勤”,体现一个“绩”字。做到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出色地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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