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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法警:搞好服务 展示风采 促进“阳光司法”
作者:廖炳烈  发布时间:2012-11-01 09:45:42 打印 字号: | |
  北海中院法警支队在本院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业务部门搞好接待、安检、警卫等服务性工作,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好形象,真正把司法警察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展示在人民群众面前,有力促进“阳光司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首先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干警对推进“阳光司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参与到“阳光司法”工作之中。

  其次是增强责任,积极配合。按照责任和要求,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当好配角,热情服务,特别是在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特点,以礼仪服务、文明执法、严肃认真、动作规范的良好业务素质体现在“阳光司法”活动中,展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再次是加强规范,提高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和司法能力提升活动,加强警队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法警值班室、安检室、监控室、办公室、警营文化长廊等,并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为民服务献爱心和礼仪服务、文明执法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发挥司法警察在“阳光司法”活动中应有作用,树好法院“窗口”形象。
责任编辑: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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