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其成同志自调入人民法院工作之日起,他就给自己立下一个信条: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法律、无愧于自己良心的法官。在23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严于律己、清正廉明、爱岗敬业的精神,深刻地诠释着人民法官崇高的品格;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给自己的人生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给我们留下了一笔无价的精神财富!
梁其成同志没有倒在工作岗位上,他退休五年后,于去年12月16日病世。当我们深深缅怀这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卫士时,当我们深深缅怀这位好领导、好法官、好同事时,他那和蔼可亲的笑容,庄严肃穆的面孔,又清晰地浮现在我们脑海;他那语重心长的话语,谆谆不倦的教诲,又清晰地回响在我们耳边;他那平凡而又伟大的事迹又在启示着我们,教育着我们,鼓舞和鞭策着我们。他永远是我们法官学习的楷模!他永远是我们干警学习的榜样!
勤勉敬业 无私奉献
梁其成同志于1982年调入北海市人民法院,之后,一直在刑事审判庭工作。他虚心好学,任劳任怨,很快成为庭的业务骨干。任审判员后,他更是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他挚爱着这份神圣的审判职业,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研一行,精通一行。由于工作的需要,1985年1月调到海城区人民法院,先后任刑事审判庭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
1992至1999年,梁其成同志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刑庭17次荣获市政法系统、法院系统、海城区先进集体。其个人先后26次被评为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先进个人,分别荣立二等功、三等功两次,连续十一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年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被自治区人事厅、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系统“十佳”庭长,同时又获自治区政法委、人事厅授予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以及北海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2002年6月,他光荣地被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古人云:善为政者,必先正其身。梁其成自担任刑庭庭长后,坚持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用勤勉敬业的精神去感染人,用开拓进取、率先垂范的行动带动人。全庭干警在他的带领下,奋力拼搏,刑事结案率年年保持100%。他经办的案件中无一宗冤、假、错案。工作中,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把办案质量关,把每个件案都办成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铁案。
然而,在取得优异业绩的背后,他付出了太多的努力、付出了太多的辛劳,付出了太多的牺牲。自实行公休假制度以来,他几乎没有休过一天公休假,也没有休过一天病假。
忘我工作,爱岗敬业。1996年“严打”期间,因为案件数量猛增.他吃不香睡不安,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上班8小时安排开庭,接待当事人,调查取证,晚上阅卷、拟写、审核法律文书直至深夜。这期间他患重感冒,头疼欲裂,耳鸣不止,浑身没劲。同事们看见他脸色苍白,劝他休息,可他认为这样会增加其他同事的工作量,便婉言谢绝了同事们的好意,依然带着重病坚持工作,认真履行着庭长的职责。在“严打”的77天中,他加班共计310小时之多,平均每天加班4个小时,尽管人瘦了,脸黑了,但他个人结案数占全庭结案数的40%。1997年3至10月份,他被海城区抽调完成其他工作的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办案,全年实际办案时间仅4个月.仍审结案53件之多。1998年,梁其成结案113件,居市法院系统个人审结刑事案件数首位。
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工作高度负责,是梁其成一贯的工作态度,凡案件中有一丝蹊跷或质疑的地方他决不草率结案,而是一定要查个清清楚楚、判个公公正正。一次,他在审理某歌舞厅价值2万6千多元音响失窃案时,在阅卷中,他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定性问题,是盗窃、贪污或侵占?因被告人是歌舞厅的音控师;二是被告人的年龄,公诉机关凭户口证明起诉认定被告年满18岁,而被告说自己只有17岁。为弄清这两个事实,他查阅了有关歌舞厅的资料,经审理被告是撬窗入室,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解决了本案盗窃定性的问题。他根据被告双亲提供的出生证和回国证、均证明被告犯罪时应为17岁。后经庭审质证,公诉机关没有异议。认定被告犯罪时确实未满18岁,依照《刑法》规定给予从轻处罚。办案中,梁庭长经常与干警一起研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改革审判方式,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清风正气写尊严
刚正不阿,秉公执法。随着改革开放,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求助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领域也严重受到金钱的冲击。面对人情关、金钱关、女色关的考验,梁其成不为所动,光明磊落,表现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和崇高品质。一身正气是梁其成所具有的重要素质,对任何“强权官意”都不盲从,而是严格执法办案,展现着法官无私的坦荡胸怀。 一次,一名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的亲属犯了交通肇事罪,并有逃逸情节,其另一亲戚打着领导的牌子要他网开一面,从轻判处。梁其成知道,如果不给面子,依法判决,自己无疑得罪了人,但梁其成在权与法的天平上没有向权力倾斜。又一次,梁其成在审理一起抢劫案时,被告的亲属带着名牌烟酒和红包找上门,想拜托梁庭长在判决时高抬贵手,犯罪者的亲属是外省的法院干部,面对同行,他十分为难,道理、纪律大家都懂,如果一口回绝,也许会引起误会,认为是故意摆架子。但梁其成心里清楚,法律要是融进了个人情感会变味。于是,他先和对方拉起家常,使其感到有些亲近后,耐心而又严肃地对他说:“该帮的我自然会帮,但犯法的事我绝对帮不得,如果拿钱和东西能解决问题,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呢?你我是同行,我相信你在办案中也是坚持这个原则的。”听了这番话,来人的脸红了,连提来的礼物也没顾得上拿,就急匆匆地告辞而去。第二天,梁其成将礼物和红包交到了政工科,说清楚一切,通过组织把礼物退回。该案在判决时仍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粱其成是地道的北海市人,参加工作几十年.亲戚多,同事熟人多。案件到法院后,有的当事人常常通过各种关系打电话、写条子向梁其成讲情,遇到这种情况,粱庭长总是用“法大于情”的原则秉公办案。
清正廉洁,司法为民。梁其成认为,客观公正办案,就是最好的司法为民。有些被告人的亲属认为判决公正的时候,总想报答梁庭长,这也是一种人之常情。一次审理一起盗窃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对当事人免予刑事处分。第二天,当事人的母亲找上门来,拿了一对阉鸡硬是要送给梁庭长,泪流满面连声道谢:“多亏了你啊.梁庭长,要是我儿子真的被判刑坐了牢,在街坊邻里面前,我这张老脸真不知往哪里放啊。”粱其成知道,老人确实是出自真心要感谢自己,但他依然坚守自己的准则:事前的礼不能收,事后的礼也同样不能收。他恳切地对老人说:“你儿子被免予刑事处分,是我们根据法律作出的公正判决,碰上别的法官,也会这样判的。”他劝老人把鸡拿回去,急得老人没办法.丢下鸡就走。事后梁庭长把鸡送到政工科.通过组织退回礼物。被告的家人很感动,连连赞叹:“难怪人家说梁其成是个公正廉洁的法官,我要告诉我的街坊邻里,这不是传说,是真的”。
在17年审判工作中,梁其成同志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法官,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按照他所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一毫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一项原则:在家中不接待当事人,如果是送礼求情,那更会被拒之门外。时间长了,渐渐地,他的家人就成了送礼求情的挡箭牌。二十多年来,他拒收现金、礼品在十几万元以上,拒吃请不计其数。
有的人认为梁其成不领人家的情,是不近人情,不识人间烟火;有的人认为梁其成很傻,自己在位没有捞到一点好处,住在几十平方的陈旧的房改屋里,家里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多少次有人劝告他:“老梁啊,你这样一味地拒绝吃请、拒绝收礼,不帮人办事,得罪了不少人呀!你何苦呢?又何必呢?”梁其成总是坦然地笑答:“人的名节、尊严比什么都重要啊”。在同事和家人面前他常挂着一句古训:“忠吃一世,奸吃一时”,既然选择了做一名人民的法官,就绝对不做不公不法的事,绝对不徇私枉法。
金子放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
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这是梁其成一贯的工作作风。1999年底,由于工作需要,党组调梁其成到纪检监察室任主任。大家都说:“主任,你在审判一线辛苦了那么多年,现在的岗位,让你完全可以轻松下来了!无须再那么辛苦了!”但梁其成不这样认为,他总觉得,自己在这个岗位也是组织对他的信任,他必须努力协助党组抓好队伍廉政建设。
强化教育,提高素质。梁其成认为协助党组抓好廉政教育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协助党组广泛开展以强化廉洁执法,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促使干警自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三观”,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思想。协助党组重点抓好对中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权力观教育。认真组织他们学习《廉政准则》、“五个不许”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六条规定”,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有关案件的通报。协助党组着重抓好党员宗旨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并以此作为加强党性党风建设的重点。协助党组着重抓好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以强化廉洁执法、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
为了使教育达到最好效果,围绕不同的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反腐倡廉教育等方面,采取聘请市党校教授、讲师授课,邀请中级法院纪检组长、海城区政法委书记上专题辅导课或自己亲自给干警上课,进行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
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梁其成同志在协助院党组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结合我院实际,又积极主动协助院党组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与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腐败。我院先后建立健全了包括思想教育、审判工作、内部管理、廉政勤政等工作的制度20多项,使我院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为保证制度落实到处,梁其成同志加强监督,敢抓敢管。上班签到,原本不属他分管的工作,他却主动向党组请缨看签到,早上、中午他总提前半个小时上班,一干就是五年多。
他把纪检监察工作渗透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2002年,梁其成将251件执行案卷搬到纪检办公室,一件一件进行评查,在短短的3个月里,一个人将这些案件全部评查完,并对存在问题的每一个案件打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交执行庭庭长和主办人。由于他狠抓制度的落实,使本院的办案质量与效率大有提高。
加强监督,铁面无情。梁其成同志按照“二个执行指标”即线索收集指标和查处指标要求从发回、改判案件中发现违法办案线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办法》,做到有案必查,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不手软,不姑息迁就。平时梁其成注重从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检查中发现问题,以达到及时发现违法审判线索和及时总结提高干警办案水平和质量的目的。几年里,他对287件发回重审、改判的各类案件一一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对有关案件的审判人员有无过错,应否承担责任的决定。
做好信访,情暖民心。做好信访就是为百姓办好实事,这也是梁其成同志最大的心愿。他把来信来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它认真做细做好,无论是群众直接来访,还是群众的来信,他都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他处理控告来信时,他总是认真地阅看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查阅案卷和找承办人了解情况。接待来访时,他总是耐心地听取当事人的反映,然后,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消除当事人的怀疑。在处理来信来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属纪检监察管辖范围的问题,梁其成便协调有关部门正确处理来信来访者反映的事项。几年里,他处理群众来信81件,来电306人次,接待来访173人次,消除了当事人误会,化解了矛盾。
梁其成在该室工作六年多,不仅没休过公休假,依然常常加班加点,依然是那样的爱岗敬业,一如既往地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他热爱本职,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勤勤恳恳,无私无畏,克尽职守地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并事事亲力亲为,使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区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和海城区纪委的充分肯定。《中国监察》《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纪检监察简报》、《北海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简报》相继推广我院如何抓好队伍廉政建设的工作经验。《广西审判》、《广西政法报》、《新时代风纪》、《北海日报》等多家报刊也登发《实现主题抓根本,廉洁执法树清风》、《落实两个办法,狠抓队伍建设》、《海城区法院廉政建设有新招》、《风正好行船》等多篇报道。
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梁其成同志身心疲惫,也身患重病,但他无怨无悔,仍然忘我地工作,蠃得了领导的好评,赢得了全体干警的敬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由于长时间地加班加点工作,2004年,梁其成患了严重的坐骨神经疼痛,上下楼梯都很困难,他没有吭一声,没有休一天病假,痛得受不了就吃上一颗去痛片。同室的同志劝他上医院看看医生,千万不要累倒在岗位。梁其成总是笑着说:“病这东西不在乎它,就没事了”。他双肾都长有结石,常常有些疼痛,可仍坚持上班。梁其成同志以吃苦为乐,奉献为荣,默默地努力勤奋工作着,在有限的工作年度里让灿烂的人生熠熠生辉。
梁其成同志没有惊人的壮举,日复一日,年复—年,他只是恪守自己的信条。他是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自己良心的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