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120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4月 20日下午 3:0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余旭廷与被上诉人秦广雄、韩梅武、韩梅珍、黄建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11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龚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