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113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5月 3日上午 8:3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益辉、许杏与被上诉人裴承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12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凌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