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1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102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5月 4日上午 8:3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许春锋与被上诉人北海兰庭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12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凌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