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101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4月 25日下午 3:0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海明仁地产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颖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南珠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9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龚安珍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101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4月 25日下午 3:0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海明仁地产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颖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南珠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9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龚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