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64、65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4月 23日上午 8:3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叶文庆与被上诉人广西烨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18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龚安珍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2)北民一终字第64、65号
本院定于 2012年 4月 23日上午 8:30 分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叶文庆与被上诉人广西烨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公民依法可以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注:本公告于2012年4月18日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书记员:龚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