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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敲响网上拍卖“第一锤”
作者:庞秋晓  发布时间:2012-03-08 12:31:13 打印 字号: | |
  • 拍卖会开始前工作人员对网上拍卖进行调试
  • 拍卖厅的网络视频将实时传输到拍卖网站上
  • 通过大屏幕,现场的竞买人也可以看到网上竞买的情况
  • 拍卖情况可以随时登陆拍卖网站进行查询
  3月8日,北海市法院首个以现场和网络同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的司法拍卖案件开拍,并最终以超出保留价24%的价格顺利成交。在当天的拍卖会中,有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形式参与了拍卖,这也是广西区内首场出现网络竞买人的拍卖会。

  参加网络拍卖的标的北海市广东路132号海城苑B区1幢二单元401号房产,是北海中院通过自治区高院指定的“联拍网”( http://www.lp113.com/)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方式进行拍卖的首个标的。在“联拍网”拍卖页面,访问者可以清楚地查阅到拍品概况、实景图、委托合同、评估报告、拍卖单位、拍卖会现场视频等相关信息。该标的的起拍价格为40万元,共有12人报名参加竞买,其中山西太原的王先生通过网络参与拍卖。

  当天上午10时,依法接受委托的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室的监督指导下,在北海中院第四审判庭对以上标的公开进行现场网络同步拍卖。在拍卖会现场,除了竞买人一如既往的热烈竞价外,会场上的一举一动也通过拍卖厅的网络视频实时传输到网上,远在山西的王先生通过同步直播全程参与了拍卖。42万……45万……49万……经过14轮激烈竞价,最终随着拍卖师的一声落槌,该处房产以49.8万元的价格被第86号竞买人陶先生顺利拍下。

  北海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室的负责人表示,通过拍卖厅的网络视频直播进行网上同步拍卖,不仅确保了竞价更加公平,交易更加公正,大大提升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而且还可以吸引外地更有实力的竞买人参与竞拍,实现了案件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也对法院实行网络联拍这一新模式感到满意。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委托拍卖工作,在全区建立网络公共拍卖平台,采取联合拍卖方式,实行现场网上同步竞价,拍卖过程网上公开,从制度设置上保证委托拍卖活动透明、公开,杜绝委托拍卖腐败现象,提高委托拍卖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庞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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