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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维稳工作会议

作者:张均佑  发布时间:2012-03-08 12:29:17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培健在会上传达贯彻了全市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强调要稳妥审理、执行好各种纠纷案件,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前后北海市社会大局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张培健院长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要及时办好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要严格落实催办制度和办案责任制度,主办法官和包案领导都要积极主动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做好当事人的息诉上访工作。对信访终结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加强联系沟通,力争在6月份前全部办结。对以前办结的信访案件也要回访当事人,做好稳控工作。二、要认真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对来访当事人要热情接待,坚决杜绝对来访群众耍冷横硬态度,防止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萎、扯皮。要真正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的诉求,做好接待、倾听、解释以及办理等环节工作。要有一定的敏感性,讲究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出现新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不能激化矛盾,绝不能因为接访不当而造成不稳定因素。三、要妥善办理各类案件,不能产生新的上访问题。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要有个风险评估,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并掌握好宣判节点,及早做好当事人的息诉上访工作。防止因判决或执行不当而造成新的上访问题。

  张培健院长强调,要在具体工作中落实三个要求:一、要严把立案关。立案庭要准确掌握法律和政策,对不属法院受理的案件不能立案,对需要政府部门解决的纠纷建议当事人找政府部门协调解决,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力争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对于一些敏感案件则要加强请示汇报。二、要注重社会效果。案件不能不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案件判决了,但当事人不服上访,则社会效果就打折扣。要注重保护农民工、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侧重于维护他们的利益,有所倾斜。三、要规范法官行为。庭审要规范,接访要规范,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个当事人,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能因为言行不当而造成当事人的误解和不满。
责任编辑:张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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