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院委托,广西鑫锐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3月8日( 星期四)上午11时在本院二楼第四审判庭举行拍卖会,采用网络联合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合浦县公馆镇金山的合国用(2009)第8—1号土地使用权,合房权证公馆字第00000103号、00000104号、00000105号、00000106号、00000107号、00000108号、00000109号房屋。参考价:190.6万元;竞买保证金:57万元。
2、位于合浦县公馆镇陈屋村的合国用(1997)第198—1号、第198—4号土地使用权和合房权证公馆字第00000518号房屋。参考价:99.23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拍卖成交后,因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按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五日内交保证金到执行法院的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北部湾东路支行;账号: 619757504152),凭收款人出具的收据和竞买人有效证件到本院司法技术管理室办理竞买手续;相关拍卖资料到广西鑫锐拍卖有限公司北海联系处领取。
本次拍卖相关情况,可登陆联拍网(www.lp113.com)查询。
拍品展示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3月7日
公司联系电话:0779-2060881 13977953880 13367690110
法院联系电话:0779-3963199 法院监督电话:0779-2052379
联系地址:北海市湖海中路115号三楼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