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查 封 公 告
(2010)北执一查字第5-5号
本院依据(2010)北执一查字第5-4号执行裁定书于2011年9月28日续行查封了被执行人俞进美的如下财产:一、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00弄65号公寓楼1401号房一套(房地产权证号:普2004020607号,建筑面积:135.01?)。二、位于上海市位于普陀区交通路2107弄1号公寓楼1603号房一套(房地产权证号:普1999007930号,建筑面积:105.94?)。上述财产已由有关部门协助本院登记查封,续封期限为一年(从2011年11月18日至2012年11月17日止)。在查封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与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