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院委托,广西志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1年9月22日上午10时正,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第四审判庭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位于北海市银滩大道中段共计201012.70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含地上植被),国有土地使用证:北国用(2008)第B10021号、B10022号、B10023号,其中北国用(2008)第B10021号、B10023号是其他商服用地(园林生产绿地及旅游设施用地),北国用第B10022号是园地。其他商服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1.5年,园地剩余使用年限为21.5年,已实现宗地外“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参考价:74,748,743元,保证金1500万元。
标的按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3日内交保证金到执行法院的指定账户,凭收款人出具的收据和竞买人有效证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室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日期:2011年9月20日至28日。
联系电话:0779—3058699 13977916555 0779—3963199
(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北部湾东路支行;账号:886006024508094001)
法院监督电话:0779—2052379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