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表彰大会”上,海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党支部书记陈青获得“全区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参加6月30日举行的“广西政法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先进暨歌咏大会”。在北海市法院系统中,她是唯一获奖的。
陈青同志从事法院工作已28年,在每一个工作岗位,她都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05年分别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自治区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2010年被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作为副院长、支部书记,陈青同志廉洁公正,政治坚定,立足本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善于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主管立案庭、办公室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陈青同志还积极服务社会,热心维权,以自己的言行树立了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诠释了公平正义,以真情赢得了大家的信任,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成为干警公认的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