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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法院七招制“老赖”——我市两级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日”活动
作者:庞秋晓  发布时间:2011-06-07 10:24:40 打印 字号: | |
  • 法院工作人员为市民做“反规避执行”宣传
  • 张培健院长接受一遭遇“老赖”的女士问询
  法院下了判决书,欠债人却玩“躲猫猫”当起了“老赖”,这恐怕是最让债权人揪心的了。6月3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一县三区基层法院在北部湾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北海法院反规避执行宣传日”活动,向市民讲解法院对付“老赖”的新招。

  长期以来,一些有能力履行判决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却通过采取躲藏、转移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或假诉讼、假离婚、假破产、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等各种方式方法规避执行,导致执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债权人的利益难以保护,以致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近期,两级法院将“反规避执行”工作作为重点,采取七项反制措施,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是加大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力度,从源头避免规避执行;二是对拒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等制裁;三是尝试悬赏、审计执行,拓宽执行财产调查途径;四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五是曝光“老赖”名单和限制“老赖”出境;六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七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在北部湾广场“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现场,两级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来往广大市民就“反规避执行”及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活动期间,共接待咨询群众近百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市两级法院将针对各种规避执行现象,研究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有效遏制规避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工作正常开展,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淳化社会道德氛围。
责任编辑:庞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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